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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不读红楼又何妨

    李国文 《 文摘报 》( 2013年11月12日   05 版)

      提要:

      这天底下,好书有的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只要阅读,开卷有益,是一定的。

      读书,目的无非有二,一曰求知,一曰消遣,这两者,界限也不是泾渭分明的。

      最近,有些红学家表现出一种焦躁的情绪,就是因为有人居然对《红楼梦》死活读不下去,其实这种担心大可不必。

      对一本书死活读不下去,是一种谁都会碰上的阅读现象:有的人喜欢读节奏明快的文学作品,有的人喜欢读耐咀嚼、耐品味,余韵悠长的文学作品。有的人喜欢《水浒传》砍砍杀杀,血飞肉溅,不一定喜欢《红楼梦》的卿卿我我,尔侬我侬;同样,喜欢《红楼梦》里那种缠绵精致,妩媚婉约,肯定受不了《水浒传》里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所以,不读红楼又何妨。

      为求知,阅读的选择面可能较小,给你哪本就得读哪本,譬如教科书。而消遣,那就等于进入了大展手脚的广阔天地。尤其到图书馆,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愿意挑哪本就读哪本,那是何等快乐?选中三本五本,背回家去,或坐或躺,读得下去就读,读累了放下,那种选择的自由,恐怕就是消遣读书的最高境界了。

      鲁迅在《病中杂记》里,赞美了线装书的优越性,因为西装革履的精装书,只能正襟危坐地阅读。一部书,太厚,太大,太重,是有一点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势。我记得有一部法国作家马赛尔·普鲁斯特的名篇巨著《追忆似水年华》,那是我的一部死活读不下去的书籍。屡次放下,屡次拿起,始终未能啃完。

      死活读不下去,中国有之,外国亦有之。伦敦的诗人济慈的故居里,放着一部比我国《永乐大典》阔大两倍,厚度为五倍的伊丽莎白年代版《莎士比亚全集》,因为太大太重,专为这部不朽之作,订做了一座阅读台,翻阅可以,想捧读,恐怕就有资格进举重队了。

      我是不大赞成“必读书”这样一种提法的。清代有《红楼梦》,是清代文学史的光荣,唐宋元明诸代,没有《红楼梦》,他们的文学史照样辉煌。眼下很多人颇为鄙视的网络小说、手机小说,同样,也会寻找到阅读的愉悦,欣赏的满足,心灵的呼应,情感的充实。消遣阅读,得此四美,夫复何求?

      (《中华读书报》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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