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在中国,最高检就反腐工作向全国人大作“专项报告”的情况并不多见。此前一次为1989年。在最高检反贪总局首任局长罗辑看来,24年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无论是从数量还是特点上看都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
这种变化首先体现在查办领域。最新的“专项报告”显示,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围绕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全国检方共查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贿赂犯罪案件56963件。而工程建设领域,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也多达26575件。近年来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也成为查处的重点。
“另一个特点是‘老虎’‘苍蝇’一起打”。过去五年来,全国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多达13368人,其中厅局级干部超过1000人。另一方面,重点查办‘三农’、教育、就业、医疗、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年多来,共立案查办案件7.9万余件。”反贪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打击行贿也成为近年来反贪工作的重要特点。数据对比显示:5年间,查处的受贿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9.5%;但查处行贿犯罪人数比前5年上升60.4%。
亮点还包括案件来源。数据显示,过去五年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
(《中国新闻周刊》11.4 申欣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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