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8日,北京卫视鉴宝类节目《天下收藏》播出时,持宝人——来自河北石家庄的中医大夫付常勇的一对“甜白釉压手杯”被现场三位文物鉴定专家判定为现代仿品时,主持人王刚再度举起了他的“护宝锤”,在一片唏嘘声中,这对压手杯中的一只永远变为了“碎杯”。然而,付常勇没有像其他持宝人那样“砸了就砸了”,他捡走了被砸手杯的碎片,并连同另一只杯子找了其他专家做鉴定。
其他专家的鉴定结果令他大为吃惊,专家告诉他,被砸的这对杯子并非现代仿品,而是明代中期成化至嘉靖期间所造的寄托款器物,属“古代仿品”,同样具有文物价值。被砸的竟然是“真宝”?为了讨个公道,付常勇一纸诉状,将王刚和北京电视台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付常勇介绍,这一对“惹上官司”的“甜白釉压手杯”是他的一位病人1999年回台湾前送给他的礼物。因为相信《天下收藏》这样一档敢于落锤砸宝的节目,必定会事先对藏品进行严密的辨别和科学的鉴定,出于对节目的信赖,他才将这对压手杯送到《天下收藏》节目鉴定。
2013年10月14日,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当日,双方围绕付常勇的藏品究竟是赝品还是被误砸,以及现场鉴定专家的资质等内容展开激烈辩论,法院当日并未宣判,案件将择期审理。
2006年开始,北京电视台推出的这档电视节目——《天下收藏》,从同类鉴宝节目中脱颖而出。砸宝前,主持人王刚一定会问持宝人是否签订了“生死文书”,也被外界看作是《天下收藏》的一大“法宝”。
付常勇在参与当期节目时,与节目组签订了“生死文书”和《藏宝人承诺书》,认可栏目组邀请的专家对藏品的鉴定结果和藏品被鉴定为现代仿品时由主持人代为销毁。就此,被告方律师黄海峰曾对媒体表示,付常勇签订了“生死文书”等文件,同意在藏品被三位鉴定家认定为赝品的情况下由王刚代其击毁藏品,王刚现场击毁藏品前也已经得到持宝人的同意,因此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原告代理律师钱卫清则认为,“生死文书”是一种合同关系,应受合同法的约束。首先,这个合同是格式合同,而约定的权利内容是不对等的,如果所砸的东西最终是国家文物,这个合同不仅是无效的,还有可能构成过失损害国家文物罪。“文物是一种特殊商品,任何人可以对文物占有、使用、交易、处分,唯独不能把它毁坏,文物保护法有禁止性规定,如果所砸的是国家文物,不仅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即使被砸的不是文物,它也是个人财产,“生死文书”中藏宝人同意砸毁藏品的条款属于事先免责条款,是否免责则取决于砸宝行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无法证明三位专家有资质,所做的鉴定结论就是无效的,就不能砸掉藏品。此外,鉴定环节如果严重缺乏必要的科学谨慎,“生死文书”中的免责条款也属于无效的免责条款。”
至于为什么要将北京电视台和王刚共同诉至法院,钱卫清解释称,“生死文书”是跟《天下收藏》栏目签订,但该栏目不具有法人资格,是和北京电视台合作的一档栏目,王刚虽然是栏目的策划,也是最终砸宝的执行人,但电视台也负有监管责任,因此,一旦认定被砸物是文物,双方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法治周末》10.31 赵晨熙 王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