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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11月05日 星期二

    评析

    日本首相力推保密法暗藏玄机

    《 文摘报 》( 2013年11月05日   07 版)

        日本内阁于10月25日通过《特定秘密保护法案》,旨在严惩泄露国家机密行为,并打算把法案交由国会审议。

        法案规定,国家公务员泄密将被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谋者和教唆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法案,“特定秘密”保密期限为5年,可以多次延长。如果保密期超过30年,需要得到内阁批准。法案主要针对公务员、议员等人群。

        安倍先前说,日本与盟友共享敏感信息的“前提条件”是设立确保机密信息安全的机制。分析师认为,安倍政府推动通过保密法,继而加强与盟友情报合作的努力,与其扩大自卫队海外行动规模的意图相关联。而不少日本民众则担心,政府利用保密法回避信息公开。

        一家民间团体的理事长三木由希子说,法案没有明确信息保密时限,“无法监督‘特定秘密’是否妥当,可能会演变成政府为所欲为的状况”。

        不少人以政府在2011年福岛核电站危机期间拖延公开信息的先例为依据,认定保密法如果获批准则意味着政府“开倒车”。反核电民间团体成员木村结说,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时,政府发布消息“迟缓且零星,在最近核污水泄漏问题上也没有改变做法。如果法案获得通过,政府会进一步隐瞒信息”。

        日本法政大学政治学教授白鸟浩认为,安倍内阁所制订法案对“特定秘密”界定模糊,易于钻空子;而这一法案如果通过,难免会让一些日本人回想起二战期间、战争之前日本当局掩盖信息的做法,以及这一做法留给民众的痛苦回忆。

        (《北京青年报》10.27 耿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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