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在集体学习惯例延续11年后,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专题学习住房领域情况。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此次名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的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
作为此次集体学习的讲课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刘洪玉说:“总书记提出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就意味着我们目前还没有很好地处理好这几个重要关系。比如过去我们在推进住房市场化、社会化发展的过程中,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比较重视住房的经济功能,不太重视住房的社会功能,忽视政府保障的作用。当然,如果反过来政府大包大揽,忽视市场的作用,也是不可持续的,就会遇到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与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这四个关系的提出,对于解决住房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与以往不同,习近平在谈到解决实现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时,并未谈及“房价”。而把注意力更多放在增加供应上。
在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看来,这也是此次会议的一大亮点,不简单着眼于实现控房价的短期目标,更加注重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和如何解决居民住房需求的协调上。
习近平强调,从我国国情看,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值得一提的是,在谈及保障房品种方面,习近平并未提及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而要求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
陈国强认为,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供应体系,是“住有所居”而非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产权房,也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实现居住的目的,另外,限制大户型、过度消费将是未来的一个方向。
此外,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还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非营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体制机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卫民说:“非营利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政府可以制定政策并进行监管,具体项目由第三方来执行,一方面减轻了政府的压力,一方面可以使建设运营管理等更加专业化、透明化。”
(《新华每日电讯》《21世纪经济报道》10.31 杜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