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说法

    “粪从天降”警戒“广场舞”的边界

    《 文摘报 》( 2013年10月31日   03 版)

        10月24日,武汉汉口中央嘉园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记者调查后得知,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采取此举泄愤。据了解,楼上居民和跳广场舞的人之间矛盾已久,楼上住户曾投掷过硬币、碎石,双方还发生过口角,但用大粪作“武器”还是第一次。(10月25日《武汉晚报》)

        眼下,广场舞已经成为我国民众最主要的健身方式。然而,无论广场舞参与者有多少,无论有多少市民支持这种大众文化形式,它总得有个边界。一是时间边界,即不能影响别人的工作和休息;二是空间边界,即不能位于居民区和办公区。从道德层面讲,就是要尊重别人,不能“污染”别人的视觉和听觉。

        跳广场舞,在美国,如果确实扰民就是违法的事。今年8月,一支华人舞蹈队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排练时,附近居民多次报警,前来的警员将领队王女士铐起来并开传票,警方给王女士列出的控罪理由是:“在公园内没理由地制造噪声。”

        在我国,广场舞的音乐声音如果过大,也违法。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声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日常说话的声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在我国,似乎存在“法不责众”的现实。再者,我国居民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的习惯和意识,还没有培养成。

        市民文化的繁荣发展,不是坏事,也是建设市民社会的主要内容。但是,市民文化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法则——尊重别人。只有广场舞的参与者都考虑附近小区生活秩序和居民权利时,市民社会才能算得上成熟了。

        (《新华每日电讯》10.28 王传涛)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