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与“乡下人”的身份标签将随着新一轮土地改革而变得模糊。据悉,国土部门目前已形成关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框架建议。未来“农地”有望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进行市场化流通,权益进行市场化分配。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加速在实际上形成了大量土地需求。囿于法律束缚,许多农村土地交易不得不游走在灰色地带,各种纠纷隐患酝酿滋生,在整治声中“顽强”生长的小产权房就是一个典型现象。
据媒体报道,小产权房在许多城市的比重已达10%~40%的市场份额,其隐藏的风险不容忽视。小产权房与商品房具有突出的价格优势,且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各种手续费,农民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出售小产权房可获得经济收入,得享城镇化红利,可自由选择生活方式,或进城务工,或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开发乡村旅游业,也可融入现代农业大军之中成为一名农场主。但需要强调的是,土地是农民生存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改革须放置在“保护农民利益”大框架下谨慎推进。
此外,农村土地“确权”与规范流通还存在难点,决策部门需要督促各地建立信息公开透明的土地流转市场,充分披露供求信息,以此规避在集体名义下农村土地“灰色”交易等问题的发生。
(《新民周刊》2013年36期 马红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