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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24年前签的22万元收益 蒸发了

    《 文摘报 》( 2013年10月17日   02 版)

        近日,湖北丹江口市民盛忠奎夫妻去建行丹江口支行提取24年前办理的长期定期保值储蓄存单,没想到银行以上级部门有规定、存单已失效为由,拒绝按约定兑现,预期可收益22万元,银行只给8400元。

        盛忠奎回忆,1989年9月21日,妻子陈咏梅得知建设银行有一份定期保值储蓄业务,24年后可获得一笔巨额本息,就花了2000元,分别以自己和儿子的名义办理了两张长期定期保值储蓄业务存单。

        记者从盛忠奎出示的一张“长期定期保值储蓄凭证”上看到,这张凭证上写了四个条款:一、此存款二十四年到期,本息11万元;二、存款利率、保值补贴率无论怎样调整,到银行凭此据定额支付;三、此存款可挂失,不能提前支取;四、此存款可继续、可转让。

        今年9月21日,两张存单终于到期了。9月22日,盛忠奎带着存单去银行兑现,不想被告知,这两张存单早已经失效了。建设银行湖北分行介绍,1989年该行办理了24年期储蓄存款业务,在当年9月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下发紧急通知后,该行按要求紧急停办了上述业务。以上文件相关内容当时亦通过电视、张贴公告等方式,对包括储户在内的社会公众进行了告知。但由于受当时存款未实行实名制,客户联系方式等条件所限,无法逐一与客户取得联系。该行采取了按期间内最高档次利率分段计息的原则计付利息。

        盛忠奎说,在与建行交涉过程中,他发现仅丹江口市等着兑现这种高收益存单的就有70余人,大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去要一个公道。

        (《解放日报》10.11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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