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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都市村官怪象扫描

    《 文摘报 》( 2013年10月15日   01 版)

        国庆期间,北京城区来广营乡的一名村干部将儿子的婚宴摆到了国家会议中心,并连摆3天流水席。这名村干部的豪阔和奢靡持续引发公众关注。

        在北京、广州、深圳等大都市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在繁华的城区保留了一批奇怪的乡政府、村委会,也产生了一批奇怪的都市里的“村官”。在过往的反腐败案例中,这些小小“村官”变身千万元、亿万元巨贪的,已时有发现。

        记者注意到,这些落马的“村干部”实际上早已不是村民身份,在城市化过程中,村多已改为社区,村民也都转化为“城里人”。不同的是,这些人还保有着对原先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以及开发带来的红利。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这些转为社区的“城中村”“城郊村”就变成了“村官”敛财的热土。记者发现,多数涉案“村官”都有个共同点,他们既是城区村(社区)的主任、副主任,同时又兼任村属企业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

        深圳大学行政管理学教授马敬仁分析认为,在城市化过程中,这些掌握着村集体资产大权的“村官”们游走在村民和开发商中间,自己也搞起了开发,集体资产也就在运作中变成了私人财产。

        负责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联丰社区“亿元村官”案件的小榄镇纪委书记冯结红说,村干部不是公务员,不受国家禁止公务员经商的有关规定的限制。现实中,一些地方只是由镇、街道一级出台一些内部文件,但这样的“规定”更多的只是一个“形式”,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

        (《新华每日电讯》10.9 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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