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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售后维修记录需当场签字

    《 文摘报 》( 2013年09月28日   02 版)

        近日,天津消费者杨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说家里三年前买的洗衣机最近请厂家售后人员进行了一次清洗维护,维护后并没有让消费者当场试机并签字确认。而当维护人员走后,杨先生按照维修人员所说对洗衣机试机时,却发现机器出现工作异常,无法正常使用。之后,厂家售后工作人员确认是电脑板坏了,如果更换新电脑板需要五六百元。但是,杨先生认为洗衣机在清洗维护后出现故障,很有可能是维护人员的不当操作诱发了机器出现故障。

        记者就此联系厂家,对方却表示清洗维护不会导致洗衣机出现故障。而双方发生争议的根本,就是没有消费者当场试机以确认机器完好这一程序。

        无独有偶,消费者李女士也反映称,几天前家里的电冰箱出现问题,请厂家售后人员上门维修后,对方并没有出示维修记录让消费者签字。对此,李女士非常担心地说:“售后没让我们签字,心里总感觉不踏实,因为我担心如果没有维修记录,会影响到自己以后享受家电‘三包’,在规定期限内的维修次数是决定能否可以要求退换货的关键。”

        对此,记者采访了不同品牌的家电售后部门,对方均表示公司对于售后维修、维护印有专门的记录单,要求工作人员在上门服务后要让消费者签字确认,没有出示或未让消费者签字属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消协人士表示,售后维修维护记录非常重要,售后人员提供服务后,应该请消费者就相关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以避免发生消费纠纷和“扯皮”现象。

        (《今晚报》9.16 王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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