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因一场交通事故,我与李某在某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我自愿补偿李某6.5万元。后我支付了2.5万元,有朋友跟我说我赔偿得多了,按法律程序走根本不可能赔这么多。请问,如果我不再支付剩余款项,李某起诉我,这协议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
有效。不仅有效,李某都不必以交通事故纠纷为由起诉你,直接起诉你履行人民调解协议就行了,即便按交通事故审理你并不需要赔偿这么多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依法成立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扬子晚报》9.19 高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