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飞机返航事件引发关注:9月15日,在杭州出差的陈静突然接到家里电话,称女儿和婆婆出了车祸,女儿当场走了。心急如焚的她急于赶回长沙,但赶到机场时,已经错过最后一班从杭州直飞长沙的班机。正在她绝望无助之际,机场叫回了已经准备起飞的班机,重新搭上了陈静。(参见9月22日《钱江晚报》)
以人性之名的返航博得了一片赞誉之声,但也不乏尖锐的批评意见。事实上,这件事所引发争议,归结起来仍是那个老生常谈的命题——“能否为一个正确的目的,而违背既定规则的约束?”
需要强调的是,在相关的民航法规中,早已罗列了返航的前提——“乘客和航班安全受威胁”。从这个角度来看,陈静的遭遇固然令人同情,却也明显不能构成“飞机折返”的适用条件。
事实上,航班机长、航站站长等虽有决定是否返航的权力,却也无权突破现有的规则框架。“让航班为一位悲痛母亲折返”的指令,明显有私自扩大“返航”适用理由的嫌疑,未免显得有些不职业、不专业。更为令人担忧之处在于,此举被包裹在“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等辞藻下,一定程度上又剥夺了围观者就事论理、理性剖析的空间。
“所谓规则不外乎人情,既然无碍他人、无损安全,等等那位焦急的母亲,又有何不可呢?”不知道有这种想法的人是否想过,当我们对这个温暖的故事泛滥抒情的时候,是不是也在动摇着由刚性规则所建构的秩序呢?
当然,这倒不是说非要在“人之常情”与“规则意识”之间做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我只是想重申一下:一个成熟的社会,至少不应该对一种合情却不合规的行为,进行过于拔高的美化、煽情化和扩大化。
(《新华每日电讯》9.23 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