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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9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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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多余房产该怎样“废物利用”

    《 文摘报 》( 2013年09月26日   01 版)

        河南省濮阳市政府综合楼一楼开了一家鲜奶店。政府办公楼上怎么可以从事商业活动?机关事务管理局王局长解释说,因为长时期废弃,鲜奶店的进驻也算是“废物再利用”。

        政府办公楼本该按需规划建设,但现在政府办公用房普遍存在一些富裕面积,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最近,随着各地清查腾挪超标办公房屋,政府部门的“废物房屋”也将增多。如果腾出的房屋空置,清理超面积办公用房便无实际意义;如果清理出的多余房屋设个“活动室”等,于公共利益来说其实是背着抱着一样沉。

        政府闲置房产怎样利用?应该有一定界限。但中央文件中并未明确腾退与收回的办公用房如何处理。我认为,政府部门多余的房屋应该统一安排处理,比如能够合到一个楼里办公的部门应该“合楼”;整幢的大楼或拍卖,或由国资部门统一管理或整体出租。清理超标办公用房,不仅是严肃纪律,还要考虑到合理配置利用公共资源。

        (《羊城晚报》9.20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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