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9月19日 星期四

    法律服务

    领证之前购房 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文摘报 》( 2013年09月19日   03 版)

      我领结婚证只有3年,但实际办酒结婚已有5年。现在丈夫要和我离婚,我们领取结婚证之前所买的一套住房,他说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肯分给我。请问,该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结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没有登记的就不是合法夫妻。因此,这处房子是你丈夫婚前购入的,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购房时你们并未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因此也就没有所谓“夫妻共同财产”。

      (《法制今报》9.11)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