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主持审判薄熙来一案,济南中院48岁的常务副院长王旭光近日成了网络名人。
8月26日,被告人薄熙来在最后陈述中说:这次审判历时5天,让控辩双方都有机会充分发表意见……也使我对中国司法的未来又增添了信心。在此前的庭审中,薄熙来亦多次表达了对合议庭的认可。
对于这场注定成为意义特殊的审判,一位主审法官究竟能发挥多大作用?他的表现又如何被中国的法治进程记住?
在学科背景上,王旭光与许多科班出身的法官经历相似。1981年,他考入山东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深造,先后获得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
王旭光的特长是民法,薄熙来案为什么让他来主审?
对此,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做出一番分析。“在中国现有体制下,各个法院的一把手往往从别的地方调来,更多的是一种政治领导。真正懂法律、懂法理、懂程序的往往是一些主管业务的副院长。这渐渐形成了一种重特大案件,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审理的惯例,而且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个政治局委员,副院长的级别也比较合适。”
刘保玉与王旭光是大学同学。他总结了王旭光的两大特点:“沉稳、压得住阵”“能把握好分寸”。刘保玉参加过多次王旭光组织的学术会议,他认为,在每次筹备、组织以及与会时,王旭光都会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刘保玉几名在济南中院任职的学生也曾告诉他,别看大家嘴上称王院长为“师叔”,但每次向他汇报工作,心中都有几分畏惧。
薄案审理期间,刘保玉一直在柏林开会,但他在德国的媒体上同样看到了与审判有关的各种信息。“外媒的评价和国内一样,都认为庭审有很多值得称道的地方。”刘保玉说。从公众舆论的反应来看,“旭光他们把握得很好”。
采访中,陈有西对整个庭审过程记忆犹新,讲到质证全面、辩论充分时,尤为肯定。“这样的庭审与以往那种只保障控方权利的方式有很大进步。”陈有西解释,在这次开庭时,法庭对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予以充分保护,尤其是对被告人。“允许被告讲话,这非常好。因为法庭就是一个讲理的地方。但美中不足的是,薄熙来说得有点过多了,抢了辩护人的很多话。”
刘保玉认为,薄案庭审是新刑诉法实施之后的一个标杆,“以后再审类似的案件,就只能比它更加公正、透明,保护各方诉讼权利,不能再往回走了。”刘保玉说。
(《中国新闻周刊》9.2 滑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