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上世纪80年代初期,恶性杀人、强奸,爆炸乃至劫机案增多。“严打”过后,社会确实安定了,但也留下了给后人反思的空间。
彭真率先提出“从重从快”原则
1979年9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控江路,一个交警制止某青年抢夺小贩时,因方法不当,引发群众围观,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闹事,他们攻击警察、拦截轿车、抢劫行人,一位妇女骑车经过时,被推倒在地,不法分子不仅抢去了手表、皮夹,还撕掉她的衬衫、胸罩、裤子,肆意凌辱。上海出动大批警力到控江路维持秩序,事件直到当天午夜才告平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仅仅两个月后,就发生了“控江路事件”这样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1980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在上海首次谈到“从重从快”的方针。当年5月,彭真主持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和武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时强调,“各个时期形势不同,治安情况坏时应从重,好时就应从轻”。在彭真看来,上世纪80年代初就是所谓“乱世用重典”的时刻。
返城知青成不稳定因素
上世纪80年代初期,青年犯罪案件频发是有社会历史原因的。当年为解决城市青年的就业问题,在毛泽东“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的号召下,至70年代末,共有1200~1800万知识青年被安排下乡。
1980年5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宣布要结束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陆续返城。他们面对的社会环境与当初全然不同,电视上出现了美剧《大西洋底来的人》和《加里森敢死队》。《加里森敢死队》故事设定在二战末期,为了反击纳粹,美国军官加里森从监狱里找了一些各怀绝技的囚犯:精通8门外语的骗子、会玩刀的偷车贼、能开保险柜的强盗、幽默的神偷,他们成为中国青年模仿的“时尚”对象。私营经济的兴起、邓丽君的流行、女生开始穿裙子,这些社会新兴事物的出现,无不挑动着青年人的欲望。以加里森敢死队为榜样建立起来的唐山菜刀帮、湖南斧头帮等猖獗一时,在街上公然抢劫、凌辱妇女。
“文革”结束后,农民也获得了进城务工的自由,与返城知青争夺就业机会。城市中的待业人口越聚越多,一度超过两千万。这些失业青年成长于“文革”时期,那时国家司法系统趋于崩溃,一些人没有任何法律观念。红卫兵私设公堂,拷打“犯人”,脑海中从没有过“法律”的概念。即使没当过红卫兵的人,多年耳濡目染,也对抄家、武斗习以为常。
邓小平下令“严打”
在彭真做出上述谈话的前后,国内又先后发生了一系列大案。1980年10月29日,一名男子因失业和失恋的双重打击,在北京火车站进行自杀式爆炸,造成9人死亡,81人受伤。1981年3月7日,在河北承德,15岁少女李某和同学被匪徒徐景龙劫持后强奸,李某在数天内被多次强奸。同年4月2日,三名女生在北京北海公园划船时,被清河农场外逃劳教人员马克林和无业人员阎晓翔、魏德勇划船尾随。三名女生上岸后即被劫持,被分别强奸、猥亵。
公安部统计,1980年全国立案75万多起,其中大案5万多起;1981年增加至89万多起,大案6.7万多起;1982年74万多起,大案6.4万多起。
大案频发,社会治安环境差,老百姓没有安全感。1981年的中共中央文件指出:“目前群众意见很大,认为我们打击不力。”来自百姓的压力,使执政者不得不想办法重拳打击犯罪。
1983年2月8日,邓小平到无锡视察工作,曾任江苏省委第一书记的江渭清汇报说:“现在城市里女工晚上不敢上班,好人怕坏人,这样下去不得了!”邓小平问江渭清怎么办,他回答:“调查研究,半年准备,打几个战役,一个战役打几仗,该抓的抓,该杀的杀,还有的押送边疆改造。”
江渭清的话说完没几天,1983年2月12日,王宗和、王宗玮兄弟在沈阳持枪行凶。5月5日,中国民航296号三叉戟客机被卓长仁等6人劫持,当时飞机上共有105人。1983年前五个月,北京发生流氓团伙殴斗、持刀杀人案件226件,死伤260多人;沈阳市仅5月1日至25日就查处流氓殴斗、行凶杀人案件188起,涉案者达2057人。6月16日,内蒙古8名十几岁的青年酒后滋事,杀死27人,强奸多名女性。
这一年的7月19日,邓小平将彭真和公安部部长刘复之一起召到他的住所。邓小平翻开公安部的报告念道:“要求对各种犯罪分子和流氓团伙的骨干分子,收容审查一批,劳教一批,拘留一批,逮捕法办一批,对严重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
邓小平不再往下念了,批评说:“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嘛。毛病就在于你们后面讲的‘同时注意不一刀切’,稳稳当当的,就不能解决问题。”邓小平对刘复之说:“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次、二次、三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战役?每个大、中城市,都要在三年内组织几次战役一次战役打击他一大批,就这么干下去。我们说过不搞运动,但集中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还必须发动群众。动员全市人民参加,这本身对人民是教育,同时能挽救很多人,挽救很多青年。”
1983年8月,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强调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方针;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严打”开始了。
(《国家人文历史》2013年第16期 杨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