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9月03日 星期二

    正视人民内部矛盾背后的群体心态

    《 文摘报 》( 2013年09月03日   06 版)

        所谓群体心态,是社会的一群人对社会感受的情绪化表达,是这一群人当下的、非掩饰性的、没有来得及加工的直观心情。群体心态针对某个或者某几个具体的社会问题有感而发(如停车拥挤、交通拥堵,摆摊困难……),这些社会问题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群众眼前利益被损害后引起的缺失性心态。所以,群体心态着重表现为不满、愤慨、暴怒等反程序、反规则的情绪。

        信息时代加大了人们心理的互动影响,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当前社会的缺失心理主要有:缺乏信仰的无助心理,传统的盲从心理,现实的失衡心理,转轨的无序心理,累积的发泄心理,对干部的逆反心理,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打抱不平的江湖心理,等靠要的依赖心理。

        客观地看,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原因是复杂的,它是社会变革过程中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是各种利益冲突的集中体现。一般来说,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宜疏不宜堵,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逆。对于不同的矛盾,应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当前,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采取法治的方法,可以采取经济的方法,可以采取民主协商的办法,可以采取发展的方法,可以采取以人为本的方法。也就是说,要用多渠道、多层次、多手段和细致周到的办法来解决和处理复杂多样的人民内部矛盾。

        当前,尤其要拓展弱势群体参与公共决策的路径。因为,在政府的决策选择中,公正性更容易被经济上占优势地位的强势集团所左右。所以,政府必须建立起满足各方面利益诉求的平衡机制。利益平衡是对平等与公平的理性追求,当满足或补充一集团的利益时,不应损害其他集团的利益;而当某个利益集团的正当利益受损时,政府应该给予补偿。要做到党的十八大报告希望的那样: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北京日报》8.26 郝继明)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