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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8月31日 星期六

    禁建楼堂馆所不仅需要正面典型

    《 文摘报 》( 2013年08月31日   08 版)

        河南卢氏县委至今仍在56年前修建的土坯房中办公。县委在土坯房里办公,也不设专职保安,群众可以随便出入,彰显卢氏县官员的胆识与情怀。

        一些地方官员,早就脱离群众,害怕群众,修起高楼,筑起高墙,将自己藏起来,与群众“躲猫猫”,缺乏直面群众的勇气。还有一些,享乐在前,吃苦在后,缺乏民生情怀,少有民生担当。在卢氏县委这个“镜子”面前,多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应该“正衣冠”“洗洗澡”。

        今年年初,国务院秉持“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政府就要过紧日子”的理念,约法三章,规定“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禁建令”与中央“八项规定”形成合力,在一定程度上扼住办公楼滥建之歪风,但远未达到禁必行、行必果的境界。不能修建办公楼,一些地方和部门转而以“商务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等名义暗度陈仓。更有甚者,安徽某县的豪华县委、县政府大楼,干脆一个牌子也不挂,好一个“低调的奢华”!“以土地换大楼”——政府假借置换或以向开发商提供一定面积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请开发商建设办公楼——就是新近出现的一种规避禁令的变通方式。

        禁建办公楼,既要树卢氏县委的正面典型,更要曝光、惩处一些罔顾政令、顶风作案的反面典型,问责之剑高悬其头顶。

        (《广州日报》8.28 练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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