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检察机关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系统挖出110名“硕鼠”,其中81人为干部。收受贿赂、贪污挪用粮食资金等系列案件,揭开了中储粮系统运营监管中存在的巨大漏洞。
从2006年起,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出台了“托市粮”收购政策,即在市场粮价偏低时,国家以高于市场价的“托市价”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
中储粮系统承担了托市粮的收购任务,每收购一吨“托市粮”,可获得国家166元的手续费和粮食差价补贴。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一些人把这种优惠政策当成了个人谋利的工具。
为方便农民售粮,中储粮总公司允许有资质的民营粮食企业参与“托市粮”收购。为了进入名单,赚取国家的补贴和粮食保管费,很多民营粮商不惜重金向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及各直属库主任等关键人物行贿。最多时,河南小麦托市收购的企业粮库库点增加到4200多个。
按惯例,每年收购新粮前,粮库要卖出陈粮,腾出库容收储新粮。一些粮库负责人便与粮商串通,由粮商办理购买陈粮手续,实质上并非真正买;“托市粮”收购时,粮库伪造收购农民粮食的单据。这样,账目报表上一出一进,粮库赚到了国家每吨166元的手续费和巨额粮食差价补贴,而实际上,在这样的虚假交易中,粮库的陈粮原地未动。
据河南省检察机关调查,已查出河南各直属粮库“转圈粮”28亿斤,直接骗取的国家粮食资金超过7亿元!更深层的隐患是,“转圈粮”使国家粮食储备的家底变得扑朔迷离,直接危害国家粮食安全。
据调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此前的粮食存储点,70%是租用企业和民营粮商的库房。一些粮商大肆行贿,使自己的粮库能参与“托市粮”收购代储业务,赚取国家的粮食收储补贴。
不少粮库还通过亏库和涨库,蚕食国家粮食资金。如漯河直属库下属的一个代储库,2010年就被偷卖掉3万吨价值6000万元的小麦。
更有甚者,通过往库存粮食中加沙土等杂质,制造涨库,从中谋利。临颍县一个代储库点为弥补盗卖粮食形成的亏库,向库存粮食中掺杂使假,因掺沙数量过多,形成“涨库”,即出库数量超过了入库数量。临颍分库原主任竟将多出的400吨变卖80万元,据为己有。这样的案例,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粮库并非个案。
(《瞭望》2013年第33期 郭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