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逃票应该按5倍10倍的上限来罚”,“根本没有威慑力,至少要加个0”。日前,在上海轨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说起地铁“逃票大军”,个个愤慨。
2012年,上海地铁共计在393个站次开展专项整治,查处逃票违规乘车20.25万人次。97.1%的逃票人采用跨越或钻过闸机、两人合并进出闸机方式逃票,其余则冒用免费乘车证件或使用假证。
修订中的轨交条例草案建议,乘客无车票或者持无效车票乘车的,可以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5倍以下票款。对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乘客,可以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加收10倍票款。
来自黄浦区税务局的听证陈述人李金泉当场算起了账:“上海市民的月平均工资大约在3000元左右。上海地铁最高票价是9元,假如对无车票乘车加收5倍票款就是45元,大约是月薪的1.5%。我认为这种力度对逃票者构不成威慑,有同事建议至少加个0。”
提案人代表、市交港局巡视员周淮介绍,逃票行为记录个人信息系统后,逃票人的信用污点可能影响其就业、银行信贷、获取政府救助等。
(《文汇报》8.16 钱蓓 祝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