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市广福路上,有一座5层楼高的办公大楼。大楼的中央挂着国徽,楼前的花坛里,斜立着一块黑色大理石门牌,上面写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
事实上,拥有“尊荣”的环保审判庭虽然“看上去很美”,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冷清部门。从2008年底成立至今,这家环保审判庭总共受理的案件还不足100件。
说起遭遇这种尴尬之境的原因,昆明中院副院长袁学红解释:“一方面,大量的环境违法、侵权事件已经过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调处和民间调解得到解决。另一方面,环保案件诉讼成本高,专业性又强,受害人往往举证困难,导致环境民事侵权案件不多。”
尽管环保庭都面临着“乏案可审”的尴尬,但是更多的环保庭像雨后春笋一样生长出来。去年“世界环境日”,媒体公布全国环保庭以及合议庭有77家,而到今年这个数字已达到130多家,占据世界环保法庭总量的“半壁江山”。这些环保庭几乎都碰到相同的难题:环保案件少,“等米下锅”,有的环保庭在没案办的时候,就去办其他类型的案子。
在袁学红看来,“越来越多的环保庭成立,从一方面来说,司法介入环境保护是趋势和方向。这可以弥补行政执法手段的不足。”不过,部分环保庭在成立后,并没有专职办理环保案子,这也几乎成为公开的秘密。袁学红毫不客气地说:“环保庭办着劳动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和婚姻家庭的案子,只是为了解决法院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问题,就没有意义了。”
(《中国青年报》8.14 陈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