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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8月06日 星期二

    一女子从派出所买假户口 连“嫁”14名男子骗钱

    《 文摘报 》( 2013年08月06日   03 版)

        湖北一名其貌不扬的女子,凭着她从派出所户籍内勤手上买来的假户口连“嫁”14个男子!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骗婚案。

        一女“嫁”了14个男子

        2012年4月,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中年妇女程某、大冶茗山乡袁大村中年男子闵某、咸宁通山县洪港镇洪港社区23岁女青年梅某等人,发现安徽怀宁县男青年陈某还没有结婚,就“盯”上了他。

        随后,梅某自称叫“乐红燕”,称程某是她的妈妈。闵某冒充梅某的媒人,把梅某介绍给陈某。

        陈某看中了梅某,为了迎娶梅某,给了她“妈妈”程某、“媒人”闵某等人9万元钱。

        后来,梅某和陈某到安徽怀宁县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成了夫妻,梅某跟陈某生活了仅6天,就逃走、躲起来了。陈某伤心地哭了:“这是哪门子婚事啊?”

        原来,梅某、程某、闵某等人盯上陈某的时候就商量好,以结婚的方式骗陈某的钱。

        此前,梅某已跟13个男人结婚,并领了结婚证。每次,梅某骗走“丈夫”的钱,就溜走了。

        个个领了结婚证

        大冶市公安局调查,梅某、程某、闵某等人仅仅是他们所在骗婚团伙的一部分人。从2009年1月至2012年10月,这个骗婚团伙共骗走了54名男青年、270多万元钱。

        梅某所在骗婚团伙另外3名女青年,也是“一女八嫁”或者“一女七嫁”,难道相关民政局都没有发现她们重婚?

        大冶市公安局调查,梅某所在的骗婚团伙谋划的诈骗手段,就是冒用别人的身份,与男青年结婚,然后逃匿。

        梅某分别冒用了“石杏华”“赵丽芬”“石艳铭”“尹萍”“乐红燕”的身份,与不同男青年结婚,并一一领了结婚证。

        另外3名骗婚女青年,也分别冒用“程曲”、“许雪琴”等身份,与不同男青年结婚,并一一领了结婚证。

        梅某所在的骗婚团伙,利用身份信息不实的“假户口”,钻了民政局婚姻登记的空子,骗了爱慕她们的男青年,成了她们骗婚的秘密武器。

        “假户口”3500元一个

        据了解,骗婚团伙中的闵某,是大冶茗山乡袁大村人。袁大村村委会副主任卫某,从2010年12月至2012年7月让时任茗山派出所户籍内勤的柯某、张某,为闵某办理“假户口”。

        卫某给柯某、张某的好处是,她们每办理一个“假户口”,就给她们3500元钱。

        柯某和张某一共办理了26个“假户口”。至去年9月,这26个“假户口”中的18个,被这个骗婚团伙利用了,导致安徽18名男青年上当受骗,被骗走122.78万元钱。

        户籍内勤和村干部均担刑责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查明,柯某和张某在担任茗山乡派出所户籍内勤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共同违反国家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故意为他人办理身份信息不实的“假户口”,造成骗婚团伙利用“假户口”骗婚,骗走安徽18名男青年122.78万元钱。

        同时,柯某和张某在担任茗山乡派出所户籍内勤期间,单独或共同帮助袁大村村委会副主任卫某办理了9名计划外生育儿童的户口,收了卫某给的9400元。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柯某、张某都涉嫌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该院已将她们移送大冶市人民法院起诉。大冶市人民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

        对卫某,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则认为他涉嫌犯行贿罪,已将他移送大冶市人民法院起诉。

        (《武汉晚报》8.1 叶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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