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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8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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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尊严死”有待法律支持

    《 文摘报 》( 2013年08月06日   01 版)

        大限将至,是选择插管、上呼吸机挽救生命,还是放弃一切措施,有尊严、无痛苦地死亡?于今年6月正式成立的“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推广“尊严死”,而作为主管的北京市卫生局表示,不会帮助宣传,但会观察效果。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尊严死”与救死扶伤的道德和传统理念相冲突。但是,很多危重病人离世前其实都是很痛苦的,如果推行“尊严死”,让危重病人生前立下“生前预嘱”,无疑体现了对个人尊严的尊重。

        生命终结是不可逆转的。人类再长寿,生命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健康和生命的理念不断变化,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实中重症病人维持生命所存在的众多难题。谁都渴望生命的延续,但是当生命遭遇不可逆转的“最后时段”时,是加大救治力度,强加给病人呼吸机和心肺复苏等一切治疗手段,还是从人的尊严出发,给病人一个安详、完整的“最后时刻”,这是需要进行法律思考的严肃问题。

        (《法制日报》7.31 舒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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