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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8月01日 星期四

    城管执法行为应立法规范

    《 文摘报 》( 2013年08月01日   02 版)

        近日,湖南临武瓜农在与城管冲突中死亡一事,再次把城管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题客网,对1070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6.9%的受访者遇到过城管与商贩发生冲突。77%的受访者赞成立法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40%的受访者认为城管形象不好

        今年26岁、现居北京的刘洋白天打工,晚上推着三轮车卖冷面。每天晚上,刘洋一边做着生意,一边警惕着可能到来的城管检查。今年五一小长假,北京市对小商贩进行了大规模的检查整治,不少商贩的经营车辆和工具都被没收,刘洋也未能幸免。为了生存,刘洋缴了罚金,把三轮车领回来,每天晚上继续出摊卖冷面。但到了6月,刘洋再一次被城管以违规经营为由收走了三轮车。这一回,即使缴了罚款也没有领回车子。

        对于大多数像刘洋这样小本经营的商贩来说,去市场申请经营场所要交付的管理费用过高,申请营业执照程序复杂,所以他们常常选择抱着侥幸心理和城管“躲猫猫”。

        有受访者表示,小贩也都是为了生存,城管在执法中对这些社会底层人员应该有最起码的同情和尊重。

        52%的受访者认为是城管执法权限混乱

        城管执法乱象的根源何在?调查中,52%的受访者认为是由于城管执法权限混乱。

        在城管岗位上工作十余年的山东省济宁市某城管大队工作人员郭显(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管暴力执法的问题确实不可回避,原因在于:首先,城管职能混乱。城管行使的是行政处罚权,实际上不承担管理职能。但现实当中,城管承担了太多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能;其次,城管的归属尴尬,编制混乱。按道理说,城管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应由政府财政负责,但有些地方还是将其划归事业单位。这造成了城管队伍构成混乱,协管、临时工等从业人员素质难以保证。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各地城管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用临时工替代执法的现象不断出现,核心病根儿是管理者与民争利,将执法罚款作为谋取利益的工具和手段。“政府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而不是通过执法来敛财。如果城管人员不能改变与民争利的倾向,对自身的利益诉求进行严格规范,城管执法乱象就很难被根治。”

        怎样防止城管“与小贩打成一片” 

        “将城市管理执法纳入法治体系这个思路是正确的,但应该从地方开始探索。”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表示,由于各地的城管执法模式不一,直接由国家层面出台一部法律很难涵盖城管执法的各个方面。所以应鼓励地方人大发挥自主权和立法权,对城管执法的性质、职权、权限以及被管理者的权利作出规定。

        “以立法形式对城管执法加强规范的前提,应是理顺城市管理者与商贩之间的基本关系。”汪玉凯认为,目前市场准入门槛过高、税收过重、就业困难等原因,使得底层居民不得不自谋职业。如果对这些自谋职业者进行过多的管制,不给他们生存经营空间,势必会使社会矛盾激化。针对这一局面,一方面,保证商贩的生存空间,进行管理模式的改革,不能简单粗暴地直接干预;另一方面,要明确规范城管执法的权责,使城管及协管执法时有严格的流程与制度规范。

        (《中国青年报》7.26 刘伟 王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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