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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8月01日 星期四

    无证养老院何去何从

    《 文摘报 》( 2013年08月01日   01 版)

        随着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施行,众多未经许可的无证民办养老院将成为整治的重点。“是否停办,是个两难的问题。”哈尔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石大庆表示。

        据他介绍,目前,哈尔滨市有229家无证民办养老院,这些养老院尽管规模较小,但每家养老院都有约20名老人,这些老人也能得到照料。

        按照规定,民办养老院必须具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但记者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地四个区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6家,截至目前,无一家申请到证书,都是因为消防和卫生两大方面不能达标。

        记者走访时发现,得不到政府帮助的无证民办养老院仅靠自身发展常常显得力不从心。但他们却又实实在在地承担着一部分社会职责。以七台河仁德福利院为例,该院住着两位年逾七旬的老人杨兴发和王希孔,两人已经在七台河市生活了30余年,但至今没有当地户口。无户籍、无养老保险的王希孔与患有脑溢血后遗症的杨兴发相依为命的处境被搬上了当地的电视荧屏。但是,并没有引起当地公办养老院的积极行动。

        当地一家公办养老院——福寿园老年公寓中,自理老人的收费标准为750元月,高出当地民办养老院350元左右。目前拥有床位300张,入住老人不到一半。并且目前该福利院不接收失能老人入住。

        像杨兴发和王希孔一样无法入住公办养老院的老年人,最后还是来到了仁德福利院这样的无证民办养老院。

        一方面,无证民办养老院面临被取缔的风险;另一方面,现阶段其又着实承担着一定的养老重担。面对这一矛盾,哈尔滨工程大学讲师那瑛认为,分层养老才是破解养老问题的关键。

        她说:“养老应当分层,打破政策中的‘一刀切’。首先,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担负的社会责任不能一刀切。公办养老院有承担生存底线构筑的职能,最需帮助、最困难老人的养老问题必须由国家负担。自理和半自理老人的照看可以由民办养老机构负担。

        其次,不同规模民办养老机构的办证标准也不能一刀切。在安全标准之上,应当根据不同规模的民办养老院的具体情况,进行利润空间的核算。让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民办养老院也有获得国家帮助的可能。”

        (《中国青年报》7.27 吕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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