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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8月01日 星期四

    法律服务

    怀疑家人患精神病 可否强行送精神病院

    《 文摘报 》( 2013年08月01日   03 版)

        我小儿子今年25岁,经常无故殴打他8岁的侄子。这样的情况持续至今已有半年多,我们怀疑他得了精神病,为避免他对小孩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家人想把他强行送精神病院医治。请问,家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强行将疑似精神病人送去住院治疗?

        【律师解答】:

        除对自己的疾病有一定自知力的精神病人自愿住院治疗外,为了防止“被精神病”问题的发生,个人是无权擅自强行将疑似精神病患者送去接受住院治疗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家属强行将疑似精神病人送去住院治疗可以选择两种途径: 

        一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将其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然后家人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的身份将其送往精神病院住院治疗。 

        二是可以通过刑事诉讼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检察日报》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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