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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7月11日 星期四

    捡到4.8亿元合同 敲诈百万元“好处费”

    《 文摘报 》( 2013年07月11日   03 版)

        6月19日晚,做生意的林先生(贵州人)与人签订了4.8亿的大合同后,从广州中山一路搭乘出租车到白云区广花路某小区回家,不慎将装有4.8亿合同的皮包遗落在出租车上。焦急之时,他接到了“好心人”来电,称捡到了他的包,愿意归还,但开价100万元不松口。林先生多次交涉并提出给3万感谢费依然无果,只好报警。

        白云警方通过的士车票、视频监控等锁定了嫌疑人。6月25日,在林先生将嫌疑人约出来交易时,警察将黄某等3名嫌疑人全部抓获,找回事主遗失的重要物品。

        目前,黄某等3名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白云警方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黄某等3人敲诈100万元一般判定是数额巨大,再根据情节,他们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乘坐出租车时遗落物品的事情时有发生,请记住尽量向司机索取发票,一旦遇到上述情形时就可以及时提供,协助警方快速开展相关工作,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广州日报》7.4 陆建銮  谢锦焕 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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