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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7月04日 星期四

    城市“种房”乱象调查

    《 文摘报 》( 2013年07月04日   01 版)

        “楼高高”“楼加加”……在广西南宁市的部分城中村,“长高”超过10层甚至20层的民房比比皆是。根据南宁市相关规定,民房最高不能超过5层,但城中村大部分房屋都超过了这个高度,十多层甚至二十层的房屋也不少见。

        记者在南宁市万秀村看到,不少建筑都紧紧地贴在一起,两栋楼房的窗户,有的只有二三十厘米的间隔。记者了解到,城中村不少违法建筑用于出租获利。一位执法人员算了一笔账:建一栋6层的普通砖混结构毛坯房,成本约七八万元,如果每层2间,6层就有12间,每间每月租金350元,一年就有5万元左右收入,不到两年就可回本赢利。

        除了用于出租,还有一些是为了套取拆迁补偿。一些地方,不少大型建设规划刚刚出台,就有游资注入相关区域,快速“种”出大量房屋等待拆迁。记者了解到,这些楼房多数是单砖薄板建成的“楼脆脆”,成本每平方米一般只有三四百元,而一旦套取补偿成功,每平方米补偿款可能达到数千元。

        城市疯狂“种房”的背后固然是利益驱动,但与此同时,查处周期长、违法成本低,也是监管查处难的重要原因。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左崖介绍说,从发现到拆除,最快也要接近4个月时间,这么长时间一些违法建筑早就封顶完工了。根据规定,对违法建设者罚款只能是其违法成本的5%至10%,而拆违费只能由政府承担,使得政府拆违成本过高。违建者除了损失点建房的材料费外,利益触动不大。还有些官员拆违决心不够大,总担心拆违会影响稳定,因而对违法建筑采取“怀柔”态度,倾向于将“麻烦”留给继任者,这也是违法建筑打击难的重要原因。

        (《半月谈》2013年第12期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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