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华茂工业园突发地陷事故,造成5死1伤。
据查,事故系由地面下排水箱涵老化破损所致。上世纪90年代的城镇化过程中,深圳土地紧缺,为了建厂盖楼,村委会以及村民自行把不少“碍事”的明河改成暗渠,即在某段河道上修建排水箱涵,再往上面填土,然后修建马路甚至房屋。
事发地也是这样一段改造的暗渠。这条暗渠全长6.5公里,水务局正对其安全性进行排查,但由于地下环境恶劣,检查井较少,且街道办提供的暗渠走向图与实际误差较大,截至5月28日,仅排查了600米。就是这600米的排查结果也并不乐观。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水办主任王文瑾说,当年建设时使用的混凝土质量较差,部分位置的钢筋已经外露,存在安全隐患。由于排查结果迟迟未出,周边居民坐立不安,附近的多数租户都选择了搬家。
此次地陷,虽然造成5死1伤,却仍未厘清事故责任。相关政府部门将之认定为“天灾”,迅速结束了善后工作。据了解,由于事故定性为“天灾”,家属拿到的是一笔“救助金”,而非“赔偿金”,总计60万元出头。其中商业保险约15万元,社保约6万元,厂里补助约10万元,街道办出资约30万元。
但接受采访的城建专家表示,地下箱涵和地面道路都是人工工程,岂能无人为此负责?
在采访中,龙岗区多个职能部门表示:“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们这些部门还没有成立。因此不掌握任何相关历史资料。”
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介绍,深圳市地下排水管网中,水务局对2400多公里的市政排水管网有监管责任,还有至少800公里的非市政排水管网,落在了社区名下。而横岗街道农林水管理中心主任李自朋表示,中心每年都对辖区内排水系统进行至少两次检查,但检查只是打开井盖,目测排水是否通畅,并进行清淤工作,安全问题管不了。
历史遗留、机构改革、权力下放,各种理由是否成立?城建专家向记者表示,不管是什么时期建设的项目,如果它属于危险工程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均负有相应责任,至少在勘察、监管方面应承担“不作为”的行政过错。
(《瞭望》2013年第24期 扶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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