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检察机关针对去年发生的40件性侵女童案的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超过七成的犯罪主体与受害女童熟识。
南阳市检察院公诉局长齐钦说:“邻居、老师、朋友、同事等与受害女童熟识的人成为犯罪主体,占性侵案的71.4%。比如强奸、猥亵儿童案件,侵害者多系本村留守老人、代课老师或者社会上交往的不良少年等。”
调查显示,这40件性侵女童案件,从作案时间看,春夏作案多、酒后作案多;从受侵害对象看,学前儿童多、留守儿童多、农村儿童多。
这些性侵女童案中,性侵者年龄呈两极化特征,55岁以上老年男性和25岁以下年轻男性作案数量大,年龄最小者14岁,最大者87岁。受害女童平均年龄在11.6岁,对身边的熟人往往缺乏必要的警惕性。85%以上的受性侵女童在小学甚至幼儿园阶段遭受猥亵或奸淫,案发后不知道或不敢报案。
女童受性侵案中,有两种情形比较典型:一是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孩子交给老人监护,甚至无委托临时监护人;二是有些家长认为只要孩子进入校园交给老师,就万事大吉。孩子也认为学校是除家庭外最安全的场所,心理上丝毫不设防。
(《新华每日电讯》6.10 秦亚洲 汪宇堂)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