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收受11人贿赂共计6460.54万元,行贿人中包括多名铁道系统高官,他们花钱的目的大多是为了买官。此外,刘志军还被控涉嫌滥用职权,为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提供帮助。
刘志军因身体原因站着受审3个多小时,当庭表示认可全部指控。庭审最后声泪俱下,称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今天。
刘志军受贿6460.54万元的时间从1986年至2011年,跨度长达25年。他的身份从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一直到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
行贿人共有11人,其中有5名是曾经的铁路系统官员,他们多数为职位升迁给予刘志军钱款。另外6人为企业老总,他们多数是为了通过刘志军拿工程项目。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
此案将择期宣判。
(《京华时报》6.9、10 裴晓连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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