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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6月04日 星期二

    女子网购“铊” 毒害丈夫前妻

    《 文摘报 》( 2013年06月04日   03 版)

        安徽省安庆市陈某(26岁)因怀疑丈夫施某心里仍有前妻潘某,于2012年4月13日,网购铊化合物。4月16日,陈某收到快递邮寄过来的铊化合物。4月17日,潘某、施某、陈某在安庆市集贤路一火锅店吃饭。席间,潘某在饮料杯的底部发现有白色粉状沉淀物质。

        首次投毒后,潘某饮用的铊化合物毒性没有立即发作。4月20日,陈某再次网购铊化合物,4月24日收到。此时,潘某已经发病,出现脱发、无法行走等症状,于是陈某没有再投毒。

        2012年10月15日,警方分别将陈某与施某抓获。民警在医院将施某抓获时,他在护理潘某。施某被抓获后供述称,陈某投毒后,才将投毒一事对他和盘托出。

        陈某供述,投毒后,她与施某商量,由陈某网购解药普鲁士蓝交与施某,让施某将解药提供给医院,试图挽回对潘某造成的伤害,以掩盖潘某中毒的事实,进而达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

        警方查明,陈某通过网购获得的铊化合物,是从身处北京的李某提供的。

        李某在北京市昌平区创办一家科技公司,主要经营化学试剂等。李某曾先后两次通过网络向陈某卖过铊化合物,两次出售小瓶装的铊化合物的价格为508元。李某卖给陈某的铊化合物,是李某从上海一家正规化工公司购得的。

        目前,潘某正在住院治疗,仍不会吃饭、说话。

        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买包括铊在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持有许可证。

        (《北京青年报》5.29韩友升 蒋六乔 李仲虞 高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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