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5月30日 星期四

    海南一公务员诉市民诽谤获赔

    《 文摘报 》( 2013年05月30日   03 版)

        2008年,张某购买了一家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热水器,他认为该热水器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向海南省儋州市职能部门投诉。王某在受理这起投诉后,在长达4年的时间内没有作出任何处理决定。张某便开始在网络上发帖表达对王某的不满,发表了一篇标题为“儋州市某单位不作为”的文章,并在文章中表述事件起因为“购买的热水器因产品质量问题投诉,问题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

        此外,张某写了一封“收集王某违反党风廉政证据”的信件,并向王某所在的系统单位寄发,其中包括海南省昌江县、东方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等15个县市。在信中,“征集”了王某违法犯罪、贪污受贿、生活作风不正的证据。

        王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于是向法院起诉。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失费100元。

        (《法制日报》5.25 邢东伟 翟小功)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