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杨士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应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现在,对于诸如年度考核等的定期考核执行得较好。但对于平时考核,却存在着一些问题。
杨士秋介绍,所谓平时考核,就是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公务员法》规定,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可见其重要性。但是由于规定过于原则性,目前整体工作进展还存在不平衡的情况:
一是认识不到位,导致工作盲目,成效不大;还有的怕麻烦,怕得罪人。二是量化难,由于公务员工作内容千差万别,考核指标不易量化、不易评价、不易对比;三是考核结果使用力度有待加强。关于平时考核结果使用还没有出台法规,用在哪些方面,用到什么程度,意见不一致。
正因于此,杨士秋表示,目前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正在研究拟定平时考核规范性文件,力争今年出台。
杨士秋认为,平时考核方法如果太简单,容易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太繁琐则不易操作,难以持久。实践证明,工作记实加领导评鉴的办法实用性较强,能有效实现平时考核的目的。比如工作日记,每天记一次也就用几分钟。原始记录是否准确客观、符合实际,仅靠个人记录和主管领导评鉴不行,还要公开透明,上墙上网,让所有人看到,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平时记实可以反映出公务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等情况,是治理庸、懒、涣散等顽疾的一剂良方。
平时考核做得扎实,一年累计起来非常客观,年终考核水到渠成,不会年终算糊涂账,可以避免“轮流坐庄”,也可以减少争议。同时,也可避免年终考核“吃大锅饭”“搞平衡”等现象。
(《中国新闻周刊》2013年第18期 王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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