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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土地增值税流失或数万亿元

    《 文摘报 》( 2013年05月21日   01 版)

        近日,律师李劲松在研究了多家上市房地产企业的年报后得出结论,29家上市房地产企业拖欠土地增值税640亿元。这一消息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按照我国目前的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累进税率,最低一档的税率为30%,最高一档的税率为60%。但在各地的实际征收中,这个征收方式基本没有落实。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各地一般是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别墅、度假村等级,按销售收入的1%~5%预征率进行预计征收。等到项目结束后,再由开发商自查自补。由于开发商不断跟政府讨价还价,政府部门也是在财政收入丰盈的时候就会让步,手头缺钱的时候就会让企业多交一些,因此,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变成了一本糊涂账。2010年,曾有学者计算出,近10年来,全国流失的土地增值税高达数万亿元。   

        在税务师张开顺看来,造成土地增值税征收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个税种本身。

        “这个税太过复杂。”张开顺说,房地产开发周期长,一般情况下3年都算快的,长的能有十几年。而土地增值税恰恰是要在整体项目结束之后才能征收,在这期间,房价是在不断变化的,企业的成本也在不断变化,要算清楚增值了多少,这样的工作需要专业的团队才有可能完成。

        由于实施困难,张开顺认为,“长远看,恐怕土地增值税只是一个过渡期的税种,肯定会被别的税种所代替”。

        (《中国青年报》5.13 李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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