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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学术民主”的要义

    《 文摘报 》( 2013年05月21日   06 版)

        从社会环境来说,发扬学术民主首先是要处理好学术与行政权力的关系。政治与学术向来存在着复杂而纠结的关系,尤其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政治对学术的制约主要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以政治缘由制约学术研究,另一种是行政权力过度介入学术研究。因此,发扬学术民主首先要发扬政治民主。

        发扬学术民主要求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要倡导学术权威虚怀若谷,包容兼蓄,举贤荐能,提携后进。要鼓励年轻学者敢于发表和坚持自己的见解,敢于质疑和超越权威的思想。我们既要尊重权威,又不迷信权威。

        学术民主作为民主的一类,当然要遵从民主的一些特征,诸如身份平等、讨论交流等。然而,学术民主是一种特殊的民主,一些常见的民主规则并不适用于学术研究,如多数决定、民主集中、协商一致等。由一些外行去投票决定学术问题肯定不行,即便由学术同行来投票,也不能决定学术的正确与否。

        学术民主与学术自由密不可分。学术自由就是排除外在的强制。学术自由包括学术兴趣、学术方法、学术观点等的自由。学者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兴趣,遵从自己的方法,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没有必要去屈从或服从外界的意志。

        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由于掌握材料的不同以及思想方法的不同,学术上得出不同的结论是自然的、经常的和不可避免的。要达到真理性的认识,必须经过不同观点、不同流派的相互交流、相互比较。要积极营造诚信、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鼓励自主探索,提倡学术争鸣,通过学术民主推动学术创新,创造学术繁荣。

        (《北京日报》5.13 陶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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