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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新西兰应急采购“三步走”

    《 文摘报 》( 2013年05月14日   07 版)

        新西兰位于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上,属于地震多发国家。在无法预知的灾难事件发生的前提下,如何快速完成采购任务成为对新西兰政府的考验。 

        新西兰政府按紧迫性程度将紧急事件类型划分为两种,一种是可立即判定的紧急情况,在无法预知事件或灾难程度超过预期并造成巨大损失事件发生时,需在突发事件初期迅速响应,如灾难性地震等;另一种则是可暂缓判定的紧急情况,如每年在太平洋飓风季节,机构都会提前购买并储备救济物资。此外,新西兰政府还将应急相应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采购程序可随之进行相应调整。 

        阶段一:救援初期立即回应

        机构可从供应商直接购买必要物资或服务,无需签订书面合同,局势稳定后再向供应商索要发票;采购人员则需记录所购买物品清单,并尽可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事,若无法立即取得授权,则需在采购时谨慎考量产品属性及适用程度,如果采购支出过大,则至少需要来自授权财政机构工作人员的口头批准,并在事后补充书面说明。 

        阶段二:赈灾中的应急采购

        采购前需获得财务审批,相关机构的批准范围可覆盖到整个阶段。在无法签订合同时,需快速判定在何种报价之上供应商能及时提供服务,口头及邮件报价即可,在验收环节,需检查供应商反应及价格。直接购买仅适用于应急采购,中长期解决方案制定后,采购仍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此外,在可能的情况下,采购人员尽量多地考虑其他合同解决方案,如采用短期租赁而非购买,方便日后在准备充裕的情况下通过竞争性程序购买物资,采购人员还需确保与供应商间有书面协议。 

        阶段三:灾后重建中加速采购

        灾后形势一旦趋于稳定,救灾工作主要针对重建及修缮工作时,物资及服务采购则需回归到日常公开招标程序。然而,对于水、污水处理设施、房屋重建及土地整治等关键基础设施的采购,机构可加快采购进程。

        (《中国财经报》5.8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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