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民生论坛

    “特需服务”不该由公立医院提供

    《 文摘报 》( 2013年05月14日   02 版)

        同一名专家,出普通门诊时收费14元,出特需门诊时身价则飙升到300元。随着新医改的深入,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呼声日渐高涨,公立医院该不该设特需门诊成了业界争论的焦点。

        公立医院涉足特需服务,甚至把“特需服务”当做“摇钱树”,在很多地方并不鲜见。由于长期财政投入不足,而医院要维持日常运行和保证医务人员合理薪酬,不得不在增加收入上“挖空心思”;同时,医院收费重药费而轻技术费,也使部分医务人员感觉自身劳动价值未能体现,更加青睐“特需服务”带来的收益。此外,由于社会资本办医力量较弱,特需服务这块“蛋糕”也就被公立医院“叼”在了嘴里。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一部分人追求更高效、更优质的就医服务,医院相应地提供“特需服务”,原本无可厚非。但这种服务不应由公立医院来提供。公立医院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它应当向所有患者提供均等化的医疗服务,保障最基本的就医需求,而不是无视多数人看病难的现实,将一部分优质资源以“价高者得”的市场方式提供给少数人。

        “特需服务”这类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应当由社会办医解决。应当看到,当前社会资本办医之所以发展滞后,无法接过个性化、市场化医疗服务的担子,主要在于社会资本办医准入门槛过高、限制条件过多,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地位不对等。丰富医疗资源,做大医疗服务的“蛋糕”,必须释放社会资本办医的活力,再不能拿民资医院当“二等公民”,而对公立医院“过分偏爱”。

        (《光明日报》5.9 周继坚)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