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4月30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亲戚出庭作证法院是否认可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30日   03 版)

        张某最近到法院起诉我,说他借给我的一笔钱我没有还,主要证据就是他曾向我的账户汇过一笔钱,他的几个亲戚作证说这是我向他借的钱。但这笔钱其实不是借款,而是他当时向我借购买一辆电动车的钱。

        请问,他的亲戚如果出庭作伪证,法院会认可这样的证词么?

        【律师解答】:

        对于上述汇款是借款还是货款,单凭汇款收据尚不足以证明,张某应提供其为借款的证据,你则应提供其为购车款的证据。

        证人与当事人有较为亲密关系的,不妨碍其证言的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对其效力强弱有一定的影响。

        (《上海法治报》4.22)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