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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4月30日 星期二

    亲友联名买房有风险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30日   03 版)

        由于首付不够或没有贷款资格等原因,不少购房者便想要和同学、朋友或亲戚联名买房。为此,律师称,亲友关系的两人或多人合伙买房,房产共有人将面临多重风险。

        法律上并没有亲友之间不能合伙买房的相关规定,但是亲友关系的两人或多人合伙买房,将涉及权属份额、权属登记、逾期偿还按揭款责任承担、是否增加购买第二套房成本等多重风险。

        其中,在权属份额方面,如果产权证登记二人为共有人,双方的份额就得按照出资比例或约定;如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从对外效力讲,房子就是一个人的,对内才是双方共有的,故也存在风险。另外,若合伙买房的是两位单身人士,他们结婚后仍在还贷,那么其配偶也是房产共有人之一,倘若其中一人离婚,将可能出现房产分割方面的纠纷。

        律师不建议是亲友关系的两人或多人合伙买房,如果一定要如此,就要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写清楚每个人的出资情况,并对房产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分配等各方面问题进行详细约定,以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上海法治报》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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