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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法律服务

    公婆出资婚房 儿媳有无份额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25日   03 版)

        婚后父母出资为儿子购买婚房,房产证上是父母和儿子三个人的名字。请问,如果儿子儿媳离婚,儿媳能分到房子么?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按照这一规定,除非男方及其父母愿意将部分产权归于女方名下,否则该套房产的物权与女方并无关系。如果离婚,这套房产不会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上海法治报》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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