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杭州“卖肾案”9被告人获刑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25日   03 版)

        4月24日,杭州“卖肾换苹果”案宣判,9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名成立,主犯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

        浙江江干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吕某为牟利,自2011年11月起在互联网上发布长期收购肾源的信息,招募自愿出卖肾脏的人员,通过安排体检、配型、肾脏摘除手术,至2012年5月28日案发时,已组织10余名供体摘除了肾脏并出卖。

        据了解,吕某通过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每人次1.5万至2万元的价格从中共获利16万余元。被告人向某、沈某、白某、叶某、陈某、殷某、顾某、郝某等先后参与其中,分别为被告人吕某招募、管理供体、跟随手术及接送等。

        (《北京晨报》4.24)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