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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4月25日 星期四

    说法

    “临时工”担责的背后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25日   03 版)

        近日,辽宁一贫困县县委书记被曝违规坐150万元豪车,并套用武警部队假车牌。涉事官员回应称,车辆是从朋友处借的,后来感觉不太合适已退还,军牌系临时工司机套用,事发后司机已主动辞职。

        又一个临时工摊上大事了!

        近来,临时工一个接一个地出事,前仆后继地在“危机公关”中担责扛罪。有网友戏称:“临时工觉悟高,有啥责任一肩挑;临时工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临时工任务多,甘为领导背黑锅……”对于这些,网友称之为“临时工现象”。

        在这些“临时工现象”中,有些根本不存在这个人,只是出事单位凭空编造的搪塞之词,有些确实是单位临时聘用的工作人员犯事。由于身份是临时的,这些临时工忍气吞声,让干啥就干啥,哪怕触及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成为背过担责的“替罪羊”也在所不辞。因为不是正式工,待遇低,保障差,他们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为完成“任务”不择手段,甚至变着法子主动寻租。由此可见,“临时工”频频出事,绝对不是偶然的。

        为什么有这么多临时工?一方面,一些行业和部门管得过多、工作任务繁重,严格的控编制度让他们不得不聘用临时工;另一方面,使用临时工成本低,“节余”出的经费既可补贴办公费用,又可发放职工福利,临时工还可替单位“顶雷”,何乐而不为?

        但是,政府部门聘用临时工,弊端也不少。聘用临时工容易在权力外包过程中导致寻租和灰色交易,助长体制内人员慵懒作风,供养临时工的财政压力助长了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一出事就拿临时工替罪,逃脱的是政府官员个人的责任或处罚,透支的却是政府的信用与权威。

        (《人民日报》4.22 顾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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