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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微博也有著作权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23日   03 版)

        一个微博,短短的140个字,其著作权却不容忽视。根据新浪的统计,仅仅在今年1季度,新浪微博管理员就接到1526条线上举报,多是投诉原创内容被其他博主抄袭。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主办了“涉微博著作权问题研讨会”。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说,有的博主编一个段子,虽然很短,但很精彩。而从微博作为开放的社交平台的特征来看,在微博上发原创内容,其目的就是要博而告之,希望大家都看到。《著作权法》上有规定,在公众场合发表的言论,他人有权再次传播。因此,其他用户转发时,只要注明出处,就不侵犯著作权。如果原创者想禁止他人转发,就需要有例外声明。

        专家张平认为,有水平的用户在140字中就能构成作品,正是因为有了价值,才有转载的需求。所以传播的时候只要注明出处就是尊重署名权和人身权。没有注明出处,直接转载者,应该按照侵权认定。

        (《北京晚报》4.17杨昌平 常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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