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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4月20日 星期六

    凤凰“围城收费”是与民争利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20日   08 版)

        湖南凤凰古城自实行“收费新政”以来,游客数量只有平时的五分之三,客栈入住率不足三分之一。

        在凤凰古城,个体化经营几乎是当地民众分享旅游经济发展成果的唯一途径。收费之举,势必会对这些群体造成极大的利益冲击。此外,“围城收费”带来的旅游形象受损、财政收入下降,同样是看得见的后果。

        凤凰县政府为何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官方的答案是“改革”。这里所谓的“改革”,其实就是将以往多种经营模式和经营主体的分散式格局,“改革”为政府独家垄断经营,由地方政府来制订游戏规则,并主导利益分配机制。

        政府的长处在于管理和服务,而非创业和经营。诸如家庭小旅馆该不该实行联合经营、农家船要不要走市场化和规模化,其实都是市场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越俎代庖,是以己之短博市场之长。对于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言,竞争才是活力之源,而垄断则必然降低市场活力,以及创新能力。

        最值得警惕的是,政府通过“围城收费”的方式,变相垄断利益分配主导权,极有可能恶化个体经营者的生存环境,进而导致当地旅游环境的恶化。

        (《中国青年报》4.16 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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