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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4月16日 星期二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应先找内因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16日   01 版)

        4月10日,北京市开始重点治理“不看红绿灯,凑够一拨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为。此前,广西柳州、南京等地都开始投入大量警力治理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然而,如何才能最大限度控制行政成本,治理好“中国式过马路”这一痼疾顽症,交管部门应更加开动脑筋。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注意到,一些地方交警提出,真罚一个违法行人或非机动车,甚至得磨半小时嘴皮子。这些尴尬局面助推了行政成本,如果长期大力度推行,警力负担将会很大。

        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钱红波副教授表示,长期以来行人绿灯通过时间太短饱受诟病,这是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诱因之一,也反映出由来已久的路权冲突。如,道交法规定绿灯亮时,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行人通行,但现在转弯车辆很少考虑行人能否通过。钱红波建议改进道路交叉口交通信号与行人过街安全设施的设计,为行人挤出更多空间。如《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中的强制条文规定:人行过街横道长度超过16米时(不包括非机动车道),应在人行横道中央规划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但一些城市并没有为行人预留上述“空间”,行人只能“闯红灯”。

        除了交通信号设计不合理这一表层因素,城市道路路网规划不合理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诱因,“纽约很多马路只有两三条车道,行人几秒钟就可以通过。与之相比,中国很多城市更注重主干路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这才是‘中国式过马路’的深层原因。”钱红波说。

        (中新网 4.11 张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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