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赣榆县柘汪镇响石村的2000多亩土地早在2007年前就被征用,但当地政府没有一次性将征地补偿款和安置费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亩1000元的形式发放给村民。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柘汪镇政府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而柘汪镇政府认为,违规操作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损,不让他们“坐吃山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镇长的工资在发放时被村民“截留”,说为了防止镇长奢侈消费,必须由村民来决定镇长工资的使用方式,镇长会不会认为村民“都是为了自己好”?会不会鼓励村民应该“有勇气违反点规定”?
有一种权力滥用叫“都是为你好”,一些政府官员还是把自己当成是古代社会中那种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父母官”,而不是现代社会需要受法治约束的“人民公仆”。
(《中国青年报》4.9 贺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