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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两年前的听证,有效吗?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13日   08 版)

        近日,河北邯郸的天然气开始涨价。邯郸市物价局介绍,此次天然气涨价以市政府文件为依据,且已召开过听证会。记者询问何时开的听证会,物价局称,“可能是2010年,还是2011年,反正现在政府开常务会研究同意了”。

        按照现行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一次政府定调价召开的听证会形成的结果何时实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考察一个两年前的价格听证会形成的结果到现在是否有效,要看这一价格听证会的程序是否正确,也要看此时与彼时依据的事实情况有没有变化。

        按照《办法》规定,作为使用天然气的一大群体,邯郸当年举行听证会,应该有出租车司机等诸多消费者代表参加。但邯郸市的出租车司机却说,他们没听说有任何听证会,而这与有关部门的回应有出入。

        另外,在近年来人工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不断增减变化的前提下,当地的燃气成本理论上也是在不断增减变化的。因此,实施新的燃气价格,应该重新进行价格成本测算并举行听证后,再决定涨价与否。

        燃气价格牵扯千家万户,拿两年前的价格听证结论说事,确实有所不妥。

        (《法制晚报》4.6 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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