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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为房闪婚又闪离 老两口“步步惊心”三十年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11日   02 版)

        3月30日晚,刚锻炼回来的吴新存(化名)坐在沙发上,老伴梅艳艳(化名)端来煮好的棒渣粥,还没聊上两句,电视中有关北京“国五条”细则落地的消息立刻让老两口陷入了沉思。

        过去的三十年,老吴和老梅因为家里的房子已折腾了四次,结婚、离婚、复婚、再离婚,两人的婚姻着实成了房产的累赘。

        “闪婚”:为分房 三十年前,同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两人经同事介绍相识,仅仅1个月后,吴新存所在单位就开始登记福利分房,条件是已婚且没有住房。

        就这样,为了尽快拥有自己的房子,在同事朋友的劝说下,两人完成了“闪婚”,拿到了新房钥匙。“刚开始大家都觉得‘早结婚、早分房’是好事,很多人都为房闪婚,没多久问题就出来了。”梅艳艳说,分房3年内,就有3个同事离婚。

        “闪离”:为房改分房 婚后5年,梅艳艳的单位也要福利分房,政策规定夫妻双方拥有住房不能参与。收入微薄的两人为了能够多得一套房将爸妈从平房接来,选择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获得了第二套住房。

        梅艳艳说:为了避嫌,俩人后来一直没有复婚,而且在单位都宣称自己离异,有些同事也猜测到我是假离婚,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20年,很长时间感觉在单位里抬不起头。

        复婚:为孩子出国担保 “直到5年前儿子要留学担保,中介建议先复婚再担保更容易获得签证,我们才决定复婚。”吴新存说,当时去民政局的时候,碰到了当年的老同学,他们也是为了孩子出国留学办理复婚。“同学老李说,当年国企福利分房时,很多人闪婚闪离,我们真的是折腾的一代人啊。”

        再离婚:为避税卖房 因担心“国五条”新政落地后两套房会缴纳更多税,1个月前两人再次“离婚”。而就在3月30日晚,北京史上最严“单身限购”政策着实让喝粥的老两口再也难以下咽。

        这意味着两人做了无用功,唯一的效果就在于明确了每人都仅有一套房,在未来出售的时候可以不缴纳20%个税,“这一趟下来,不仅两个人满北京城跑了两周,还交了近5000元的中介加急费,真是得不偿失啊。”吴新存说。

        何时再复婚 “我准备把名下的房子卖了,换购一个稍大的户型,复婚后就不折腾了。”吴新存说。

        老两口现在的关系很融洽,不过梅艳艳也承认,曾经吵架时两人都说过“反正都已经离婚了”这样的话,而且过去20年里两人的心理压力都很大,不仅处处提防被揭发假离婚的情况,还要时刻注意言语和文件避免被孩子发现,“这三十年真是步步惊心啊!”吴新存说。

        记者点评 众生离离,皆为房来,众生合合,皆为房往。“婚”与“房”,谁都不应成为对方的累赘。一个健康的楼市,一个合理的房价,关乎民生和幸福,普通老百姓有个家,有个舒适一点的家,不应成为奢望。

        (《新华每日电讯》4.5 魏骅 王晖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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