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4月02日 星期二

    鲁迅“顶房”

    《 文摘报 》( 2013年04月02日   06 版)

        1930年4月8日,鲁迅在日记里写道:“上午广平来。下午看定住居,顶费五百,先付以二百。”

        写这段日记的时候,鲁迅正在上海定居。当时上海的房价非常之高,鲁迅在民国时期绝对属于中高收入群体,可是凭他的收入在上海买房还是力有未逮。

        但是,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租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第一,房租很贵。第二,稍微像样的房子都有人占着,你想租到手,必须付给前任房客或者二房东一笔数目可观的“顶费”,也就是转手费。比如说鲁迅想租虹口区四川北路拉摩斯公寓(现在叫北川公寓)的房子,就得拿出五百块大洋的顶费。

        五百块大洋可不是一笔小钱。包括鲁迅也拿不出,为了把房子租下来,他只有分期付款:顶费五百块大洋,先付二百块大洋。

        民国上海的住宅跟今天的旺铺一样稀缺,所以某个房客或者二房东一旦租到一所好房子,不收一笔惊人的顶费就坚决不撒手。张爱玲短篇小说《阿小悲秋》里有一段场景:抗战胜利前,上海市区人满为患,一房难求,一对新婚夫妇找不到婚房,去一幢十几层的公寓租了顶楼,光顶费就花了一百五十万,用这笔钱够在乡下买几十亩地了。

        可因为农村太落后,太危险(兵匪横行),太没有发展空间,在农村做地主还不如在上海做蚁族。至于其他城市,因为缺少大租界的缘故,也没有上海安全。故此鲁迅也说过这样的话:上海的房租很贵,空气很坏,但此外也无可住之处,也还只得在此混一下了。

        (《中国经营报》3.25 李开周)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